海外网1月19日电 如果自由选择跟团旅游,行程表里的哪些游览决定是可以因故取消的?哪些是必需已完成的?德国联邦最高法院(BGH)从周二(16日)起开始审理一起和中国跟团游付款有关的案件。据德国之声中文网报导,事情要追溯到2015年的夏天。在团游开始前不久,旅行社突然通报游客北京的两个最重要景点——天安门广场和故宫无法参观,因为北京要举办阅兵式活动。
不去故宫和天安门,算什么去北京旅游?两名德国男子气愤要求退团,并向旅行社索取早已缴纳了的3298欧元费用。在联邦最高法院法院此案之前,早已有两家地方法院通过裁决反对了原告的表达意见。正如旅游法专家所预测的,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周三(17日)保持下级法院的裁决恒定:原告胜诉,取得其缴纳的3298欧元旅游费。
联邦最高法院指出,这种世界著名景点的行程忽然被旅行社中止,归属于旅游产品的“明显缺失”,游客不应取得全额付款。涉及法律条款容许游客在两种条件下取得付款:旅游费用涨价多达5%和“基本旅游服务再次发生显著转变”。
此次案件是遵循第二个条件而裁决的,因为法院指出故宫和天安门广场隶属于中国最知名的景点。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迈耶·贝克周二(16日)就已回应,故宫显然是北京的最重要景点之一,“基本是去北京旅游无以去的地方”。旅行社的辩护律师特莱特则指出,这次旅行的“整个性质”并没再次发生过于大的变化。
“却是这不是一次城市旅行,而是一趟邮轮之旅。原本旅行社也仅有决定了两到三个小时参观北京的这两个景点,只占到整个14天行程的较小一部分。”对于联邦最高法院和原告律师而言,旅行社否有权对行程做出这样的改动也是个问题。
法官迈耶·贝克说道,旅游合约上的涉及条款的有效性已不存在问题。在裁决前,专家估算,法院应当会做出实质裁决。因为法律没规定什么是“贞着缺失”,德国律师协会的旅游法专家德高特如是说。
他指出,联邦最高法院将保持下级法院的裁决恒定。之前的裁决结果指出,违反允诺删掉如此最重要的景点,一次中国泛舟因此丧失意义。
本文来源:贝搏体育app下载链接-www.merkert.cn